UpdateTime:2015/12/31 20:55:50
自2016年1月1日零時(shí)起,依中國臺灣中華航空(China Airlines)2015年10月份公告燃油價(jià)格指數( FPI) 350與“中國臺灣地區出口貨運燃油附加費調整機制”,考量新增燃油成本下降及目前機制"340-359" 指數區間費率標準,將調整由中國臺灣地區出口至Ⅰ、Ⅱ、Ⅲ區貨物的燃油附加費,新費率如后: Ⅰ、Ⅱ區:新臺幣24元╱每公斤(I/O 28) Ⅲ 區:新臺幣8元╱每公斤(I/O 10) 附注:除基本運價(jià)(Minimum Charge)貨物不予征收外,余均按計價(jià)重量(Chargeable Weight)征收。